張貼日期: 2026-07-16 15:19:13 點閱:10
說明:
一、依據115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面向計畫及預算考核項目表及本府114年8月13日府教特字第1140321122號函續辦。
二、為使學校瞭解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教育部國教署已於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建置「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網址: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並設置「相關法規」、「申訴、再申訴格式範例」、「資料檢索」、「人才庫名單」及「諮詢服務資訊」「宣導資料(含學生申訴手冊)」及「問題專區」等資料,提供下載運用。請各校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向師生宣導,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另請各校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2條第1項規定:「學校應將學生申訴制度列入學生手冊及學校網站,廣為宣導,使學生了解申訴制度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