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2-11 08:34:00 點閱:39
*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申請期限:自115年2月10日至同年3月10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若符合資格者,請於3/9(一)前與輔導室聯繫,本校將協助彙整符合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相關申請文件後,逕寄交該基金會申請。
*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網址: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