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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普光慈善會助學金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3-06 15:04:17 點閱: 311 (41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轉知彰化縣普光慈善會助學金實施辦法,請符合資格學生備齊資料向輔導室提出申請。

一、助學對象:

(一)設籍彰化縣之學生(含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

(二)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 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三)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二、助學金額:由本會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學生,每名依實際註冊費、學雜費發放 助學金(視學生情況調整)。

詳見附檔:

https://nses.chc.edu.tw/storage/074605/posts/1542/files/376470000A_1140360609_ATTACH1.pdf